南京晚报网4月27日讯机构到位、人员到位、经费到位(简称“三到位”),是教育部对高校就业工作的要求。但我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发现,全省17所高校的“三到位”程度较低,目前还没有一所高校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就业工作机构。
根据教育部“三到位”要求,高校除应设立独立建制的就业工作机构外,还应按照每500名毕业生有一名就业工作人员的比例配备人员,将向学生收费的1%用于就业工作。然而,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近日组织的检查评估发现,我省各高校的就业工作都和其他工作合在一起,有些将就业工作职能设在学生处(科),有些与招生工作结合配备人员;就业工作人员兼职的多,专职的少,就业指导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较低,大部分院校就业工作专项经费远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比例;大部分新升格和新设立的专科院校就业管理制度尚未建立,工作职责不明确。(来源:江苏日报)